第二章 呼召与生命的意义

人为什么活着?
这个问题贯穿人的一生。年轻时,我们可能先问将来要做什么;进入社会以后,开始思考怎样取得成功;到了某些转折点,又会问:我这样努力,究竟为了什么?事业受挫、关系改变、健康出现问题、孩子长大离开,甚至一个追求多年的目标终于实现,都可能使我们重新面对生命的意义。
我们不一定每天谈论这个问题,却一直在用选择回答它。我们把时间给了什么,最努力追求什么,最害怕失去什么,因为什么觉得自己有价值,又因为什么认定自己失败,都在显明我们把生命的重心放在哪里。
有人把意义建立在事业上,有人建立在家庭上;有人追求财富和成就,有人看重认可、归属与自由。家庭、工作与人际关系确实值得珍惜,也需要认真经营。然而,有限的事物无法成为生命最终的根基。失去工作的人仍然需要知道自己是谁;不再受到关注的人,也仍然需要知道自己的生命有价值,并拥有继续生活的盼望。
圣经引导我们回到生命的源头:“起初,神创造天地。”(创世记1:1)在人寻找意义以前,神已经存在;在人规划自己的一生以前,神已经赐下生命。因此,认识生命意义,需要认识创造生命的神,以及我们在祂面前的身份与责任。
第一章说明,神在基督里呼召罪人归向祂,使蒙恩的人领受新生命,一生跟随基督,并盼望永远与祂同在。本章进一步探问:这呼召怎样改变我们对世界和人生的认识,以及衡量价值、使用财富和面对成败的方式?我们又怎样在每天的生活中,活出与这归属相称的生命?
这样的改变涉及我们与神的关系,也涉及整个生命的更新。人因罪远离神,需要基督的救赎;蒙恩以后,我们仍需要圣灵持续更新自己的思想与行为。生命意义在与神和好的关系中被重新认识,并在跟随祂的生活中逐渐展开。
本章沿着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、财富观、成功观,以及自由与丰盛的生命六个方面展开。它们是帮助我们思考的论述安排,彼此关联,也共同指向神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