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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命泉
呼召與使命
目錄

第二章 呼召與生命的意義

溪畔原野与树木

人為甚麼活著?

這個問題貫穿人的一生。年輕時,我們可能先問將來要做甚麼;進入社會以後,開始思考怎樣取得成功;到了某些轉折點,又會問:我這樣努力,究竟為了甚麼?事業受挫、關係改變、健康出現問題、孩子長大離開,甚至一個追求多年的目標終於實現,都可能使我們重新面對生命的意義。

我們不一定每天談論這個問題,卻一直在用選擇回答它。我們把時間給了甚麼,最努力追求甚麼,最害怕失去甚麼,因為甚麼覺得自己有價值,又因為甚麼認定自己失敗,都在顯明我們把生命的重心放在哪裡。

有人把意義建立在事業上,有人建立在家庭上;有人追求財富和成就,有人看重認可、歸屬與自由。家庭、工作與人際關係確實值得珍惜,也需要認真經營。然而,有限的事物無法成為生命最終的根基。失去工作的人仍然需要知道自己是誰;不再受到關注的人,也仍然需要知道自己的生命有價值,並擁有繼續生活的盼望。

聖經引導我們回到生命的源頭:“起初,神創造天地。”(創世記1:1)在人尋找意義以前,神已經存在;在人規劃自己的一生以前,神已經賜下生命。因此,認識生命意義,需要認識創造生命的神,以及我們在祂面前的身份與責任。

第一章說明,神在基督里呼召罪人歸向祂,使蒙恩的人領受新生命,一生跟隨基督,並盼望永遠與祂同在。本章進一步探問:這呼召怎樣改變我們對世界和人生的認識,以及衡量價值、使用財富和面對成敗的方式?我們又怎樣在每天的生活中,活出與這歸屬相稱的生命?

這樣的改變涉及我們與神的關係,也涉及整個生命的更新。人因罪遠離神,需要基督的救贖;蒙恩以後,我們仍需要聖靈持續更新自己的思想與行為。生命意義在與神和好的關係中被重新認識,並在跟隨祂的生活中逐漸展開。

本章沿著世界觀、人生觀、價值觀、財富觀、成功觀,以及自由與豐盛的生命六個方面展開。它們是幫助我們思考的論述安排,彼此關聯,也共同指向神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