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、建立财富观
——从“这是我的”转向“这是托付”
金钱关系到食物、住房、教育、养老、选择与责任。圣经认真对待这些需要,也追问金钱在人的心中占据什么位置。我们使用财富,也需要省察自己是否已经被财富支配。
1. 财富本身不是罪
亚伯拉罕和约伯都曾拥有丰富的产业(创世记13:2;约伯记1:3)。拥有资源本身并不等于犯罪,贫穷也不自动证明一个人更圣洁。我们需要同时察看资源从何而来、怎样使用,以及它在心中的位置。
保罗警告说:“贪财是万恶之根。”(提摩太前书6:10,节录)他所警告的是对钱财的贪爱:这种贪爱会引诱人偏离真道,也会推动许多恶行。
诚实取得收入、合宜供应家庭、为将来作安排,都可以属于责任;欺骗、剥削、隐瞒与不公,则不能因增加财富而变得合理。圣经的财富观既涉及心,也涉及取得财富的实际过程。
拥有财富的人需要防备骄傲,资源有限的人也可能被贪爱牵引。贪财不只表现为已经拥有很多,还可能表现为心里认定:只要再多一点,自己就终于有价值。保罗把知足与敬虔联系起来,提醒人来到世上没有带来什么,离开时也不能带走什么(提摩太前书6:6–8)。这教导帮助我们认真供应需要,同时认识积累的限度。
2. 人不是绝对拥有者,而是受托者
大卫为建殿预备资源时祷告说:“因为万物都从你而来,我们把从你而得的献给你。”(历代志上29:14,节录)他承认人的给予也出于神先前的供应。认识这个源头,使我们以感恩与责任对待所拥有的。
把财富看作托付,就意味着我们需要以管家的态度对待它:承认所拥有的是从神领受的,并为怎样使用它向祂负责。这并不取消日常生活中的所有权,却使我们认识,财产的使用也需要受神的真理引导。我们怎样赚钱、消费、储蓄、负债和给予,都需要接受诚实、公义与爱人的检验。
储蓄可以出于审慎,也可能被恐惧驱动;消费可以满足合理需要,也可能成为炫耀;给予可以是爱,也可能成为换取认同或控制别人的方式。我们需要面对实际金额与安排,也需要诚实省察自己的动机。
好的管理包括量力安排、守住承诺、偿还应付的债务,并顾念家庭责任和他人的需要。我们可以借着祷告、共同商议与可信的劝勉,逐步学习。这样,我们不只在奉献时回应神,也在赚钱、消费、储蓄和给予的日常选择中向祂负责。
管家的责任需要进入实际安排。一个家庭可以定期一起查看收入与支出,先考虑生活所需、已经作出的承诺和应付的债务,再商议储蓄与给予。这样做并非只为控制金额,也帮助家人诚实沟通,避免由一个人的冲动消费或隐瞒,使其他人承担原本可以避免的压力。
3. 财富不能提供终极安全感
耶稣讲述一个财主,面对丰收便扩建仓房,以为积存的财物足以保证多年的安逸。神却指出,他无法掌握自己的生命(路加福音12:16–21)。比喻最后所揭露的,是人为自己积财,却在神面前不富足。
经文并非把所有储蓄都判为错误,而是使人面对依靠财富的限度。资源可以改善现实处境,却不能保证生命、消除死亡或使人与神和好。财富越丰富,也越需要记得自己仍是有限的受造者。当我们把安全感建立在财富上,就往往很难说出“已经够了”。拥有的越多,害怕失去的也可能越多。耶稣提醒门徒,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丰富(路加福音12:15)。承认这个事实,使我们能够把钱用来满足真实需要,也把信靠放在赐生命的神身上。
保罗因此劝勉富足的人,不要倚靠无定的钱财,要倚靠厚赐百物的神,并甘心施舍、乐意供给人(提摩太前书6:17–19)。这既肯定神所赐之物可以领受,也使拥有资源的人承担分享的责任。
信靠神并不否认经济压力。面对缺乏的人需要供应、照顾与帮助,不能只被要求放下忧虑。一个群体按能力彼此扶持,也是在实际生活中见证神的恩典。
4. 财富的目的包括分享与祝福
撒该面对耶稣时宣告,愿把所有的一半给穷人,若讹诈了谁,就还他四倍(路加福音19:8)。这回应涉及给予,也涉及对过往伤害的偿还。财富观的改变进入了具体行动。
我们不能把撒该的比例规定为所有信徒必须遵循的标准,却应认真看见其中的方向:慷慨不能取代公义,新的奉献也不能遮盖过去的欺骗。若资源是借伤害别人取得的,回应神就需要面对赔偿与修复的责任。
财富可以供应家庭、照顾有需要的人、支持福音工作,并促进合宜的服务与建设。保罗在劝勉信徒捐助有需要的圣徒时,说明给予应当按人所有的,而不是按所无的;他所盼望的是彼此补足,不是让一方轻省、另一方受累(哥林多后书8:12–14)。分享需要爱,也需要责任与智慧。
自由地使用财富,不只是在富足时愿意给予,也包括在有限时承认需要、领受帮助。我们不必用拥有多少证明自己,也不必用奉献多少建立优越感,而是在神面前忠心管理所领受的。
给予还需要尊重接受帮助的人。帮助别人不应成为要求对方服从、公开展示对方处境,或证明自己慷慨的机会。我们可以了解需要、商议合宜的方式,并在能够长期陪伴时认真承担;一次给予,也不能代替对不公待遇的改善。资源能否成为别人的益处,不只取决于给予多少,也取决于我们怎样尊重和关怀接受帮助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