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建立世界觀
——看見自己活在誰的世界里
世界觀涉及世界從哪裡來、為甚麼存在、誰掌管歷史、甚麼是真實與善惡,以及人在世界中處於甚麼位置。它聽起來像一個哲學概念,卻與日常生活密切相關。
我們是否相信世界有創造者,會影響我們怎樣理解生命;是否相信人具有神所賦予的尊嚴,會影響我們怎樣待人;是否相信神仍然掌權,也會影響我們怎樣面對失控和不確定。人的行為還受習慣、慾望和環境影響,但對世界的基本認識,會持續影響我們作判斷的方式。
1. 世界從神而來,而不是從人開始
“起初,神創造天地。”這是聖經理解世界的起點。詩人進一步宣告:“地和其中所充滿的,世界和住在其間的,都屬耶和華。”(詩篇24:1)
世界不是由人創造的,人也不是世界最終的主人。我們的身體、時間、能力和資源,都在創造主的主權之下。
承認自己是受造者,使人認識自身的邊界。我可以認識世界、制定計劃、運用能力,卻不能把自己的判斷當作善惡的最高標準,也不能要求一切按照我的願望發生。神賜人管理受造世界的責任,人仍然需要在祂的主權之下履行這責任。
“我不是神”也使人能夠放下不屬於自己的重擔。我們不必知道所有答案,不必控制每一個結果,也不必承擔使所有人滿意的責任。我們需要辨明自己能夠、也應當承擔的部分,在其中認真行動,並把超出自己能力的結果交託神。
這份交託並不取消計劃與行動。雅各書4:13–16提醒人,不要把無法掌握的明天當作已經擁有的事實。我們仍然工作、安排生活,卻在神面前承認:生命是領受的,未來也不是我能夠獨自保證的。
承認有限,也幫助我們分清自己的責任與他人的責任。例如,父母應當盡心教養兒女,卻無法替兒女作出每一個選擇;帶領者應當清楚安排工作,卻不能保證所有人都按照自己的期待回應。承認有限,使我們能夠認真履責,也尊重別人應當承擔的部分。
2. 人既不是世界的主人,也不是毫無意義的旁觀者
聖經使我們認識人的有限,也使我們看見人從神領受的尊嚴。“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,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。”(創世記1:27)人不是神,卻按照神的形像被造,領受生命、尊嚴與責任。我們既不應把自己放在創造主的位置,也不應輕看自己和他人的生命。
神把治理受造世界的責任交給人,又把亞當安置在伊甸園中,使他修理、看守(創世記1:26–28;2:15)。人因此不只是資源的消費者,也是需要向神負責的管理者。勞動、研究、創造、照顧和公共生活,都可以成為承擔受造責任的具體方式。
這裡的“創造”是人運用神所賜的材料與能力進行工作,不能與神使萬有存在的創造混同。人的治理也受神的旨意約束,需要顧念土地、資源與他人的尊嚴。能夠使用某種力量,不等於可以任意使用它。
這樣的世界觀使我們認真面對自己所在的位置。在家庭中照顧一個人,在工作中提供可靠的服務,在社區中維護公義,都具有實際意義。一個人的責任範圍可能很小,卻仍然與他人和受造世界相連。
從照顧受造世界、回應人的需要來看,工作的價值也不能只按收入判斷。清潔、護理、種植、維修與照顧家人,都回應了人的實際需要。一個社會需要許多不同的勞動;尊重勞動者,公平對待他們,是認真承擔治理責任的一部分。
3. 世界是美好的,也是破碎的
創世記1:31稱神所造的一切為“甚好”。創世記第三章則記載,人違背神以後,罪破壞了人與神、人與人以及人與土地之間的關係。今天的世界仍然顯明創造的美好,也充滿因罪而來的傷害、勞苦與死亡。
認識創造的美好,使人能夠感恩、欣賞、學習與建設;認識罪的真實,使人不把教育、制度、科技或個人努力當作最終的拯救。這些可以改善處境,卻不能憑自己使罪人得赦免、與神和好,也不能除去死亡。
聖經把盼望放在基督的救贖與神應許的更新上。羅馬書8:19–23描繪受造之物一同嘆息,等候脫離敗壞的轄制;坐寶座的神宣告:“看哪,我將一切都更新了!”(啓示錄21:5,節錄)這應許指向新天新地的成全,不能直接用來保證每一種眼前困境都會立刻消失。
因此,我們可以認真參與現實,同時承認自己無法完成最終的救贖。照顧受傷的人、改善不公的處境、善用科技與資源,都是需要承擔的責任;我們所盼望的完全更新,卻有賴神成全祂的應許。
等候神成全祂的應許,也不意味著對眼前的傷害與不義置之不理。傷害仍然需要被揭露,不義仍然需要被制止,作惡者仍然需要負責。信靠神使人能夠在破碎中繼續行善,也允許人哀哭、求助,等待尚未實現的公義。
耶穌基督進入這個破碎的世界,真實經歷人的困苦,並借著受死與復活成就救贖。我們的盼望因此有具體的根基。神沒有要求人憑樂觀的態度否認黑暗,而是使我們仰望已經復活的主,在尚未完全更新的世界中繼續信靠祂。